返回

维克多·雨果

悲惨世界 《悲惨世界》

《悲惨世界》是由法国大作家维克多·雨果于1862年所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涵盖了拿破仑战争和之后的十几年的时间,是十九世纪最著名的小说之一。 故事的主线围绕主人公获释罪犯冉·阿让(Jean Valjean)试图赎罪的历程,融进了法国的历史、建筑、政治、道德哲学、法律、正义、宗教信仰。多次被改编成影视作品。 《悲惨世界》也是百老汇著名的音乐剧,是音乐剧史上上演时间仅次于《猫》的旷世佳作。 《悲惨世界》因为内容丰富和内涵深刻,使读者们都体会到作品有一种深远的分量感,让众多读者感动。 主人公冉·阿让为了养活姐姐的七个孩子偷了一片面包,被判五年苦役,四次越狱均遭失败,十九年后才获释。 后来,他受福来主教感化,重新做人,改名马德兰,开设工厂,成了富翁,还当上市长。 他将女工芳汀寄养在德纳迪埃德小酒店里的私生女柯赛特领回,抚养成人。 柯赛特长大后,在公园里遇上具有共和思想的年轻人马吕斯,两人一见钟情。 这时爆发了一场共和党人的起义,冉·阿让将在街垒战中受伤的马吕斯救出,成全了一对年轻人的婚姻,但自己却一度受到误解,抑郁成疾,最后在柯赛特和马吕斯的怀里与世长辞。

巴黎圣母院 《巴黎圣母院》

距今天348年六个月一十九天,巴黎老城.大学城和新城三重城廓里,一大早群钟便敲得震天价响,弄醒了全市居民. 可是,1482年1月6日,这一天并非是一个在历史上值得纪念的日子.一清早便使群钟轰鸣.万民齐动的事情,也是无关紧要,不足记取.既不是庇卡底人或是勃艮第人来攻城,也不是抬着圣物盒的巡列仪,也不是拉阿斯葡萄园的学子起来造反,也不是我们称之为无比威赫之主国王陛下进城,甚至也不是在巴黎司法广场对男女扒手们进行赏心悦目的绞刑,更不是十五世纪司空见惯的身著奇装异服,头饰羽冠的某外国使者,突然而至.最后一支这样的人马,弗朗德勒御使们,抵达巴黎还不到两天,他们是前来为法兰西王储和弗朗德勒的玛格丽特公主缔结婚约的.这叫波旁红衣主教大人伤透脑筋,可为了取悦国王,只好对这群吵吵闹闹.土里土气的弗朗德勒市长们笑脸相迎,而且还在他的波旁府邸里招待他们观看许多精彩的寓意剧.傻剧和闹剧.不料府邸门口的华丽帷幔全部被一阵倾盆大雨浸没了. 一月六日那天,如约翰.德.特洛瓦所说的,使得全巴黎民众激奋的是这一天是从远古以来适逢两个隆重节日,即主显节和狂人节. 这一天,将在河滩放焰火,将在布拉克小教堂种植五月树,将在司法宫演出圣迹剧已是习惯.府尹大人穿着华丽的紫红驼毛布衬甲衣,胸前缀着两个白色大十字的差役,头一天晚上就在十字街头吹着喇叭,高叫吆喝过了. 大清早,住家和店铺就关上门,成群的市民,男男女女,从四面八方向指定的三个地点涌去.人人早已心中有个谱,有去观看焰火,有去观看种植五月树,有去观看圣迹剧.不过,真正称赞的是巴黎爱凑热闹的游闲之辈那种自古就有的见识群众中绝大多数人都去看焰火,因为这正合时节;或者去观看圣迹剧,因为是在司法宫大厅里演出,上面有严严实实的屋顶,四面有紧闭的门窗;而看热闹的人都不愿意看一下五月树,那棵可怜的五月树,花儿稀稀拉拉,任凭它在一月寒天下,孤零零在布拉克小教堂的墓地上颤抖.

笑面人 《笑面人》

于苏斯和奥莫是很亲密的朋友。于苏斯是人,而奥莫是狼。他们俩称得上是情投意合的朋友。人给狼取了个名字,也许人的名字也是自己取的;既然他觉得“于苏斯”①对自己挺合适,所以也觉得“奥莫”②对这个畜生很合适了。由于人们喜欢听无聊的废话,喜欢买狗皮膏药,人和狼便在市集上,庙会上,行人集中的街角上合伙做起生意来了。这条狼很驯良,是个恭顺的部下,观众很喜欢它。看见一头驯服的野兽是一件有趣的事。看见各式各样豢养的动物在我们面前走过,是我们莫大的快乐。怪不得御林军开过的时候,有那么多看热闹的人。 ①拉丁文ursus(于苏斯),意思是熊。 ②拉丁文homo(奥莫),意思是人。 于苏斯和奥莫从这个路口到那个路口,从阿伯腊斯特威思广场到杰德伯勒广场,从这一州到那一州、从这一郡到那一郡,从这座城到那座城,到处流浪。一个市集上没有生意了,他们便到另外一个市集去。于苏斯住在一辆小篷车里,奥莫受过相当的训练,白天拉车,夜晚看车。遇到坏路,上坡路,车辙沟太多或者泥泞太深的地方,这人便套上车套,亲密地和狼并肩拉车子。他们就这样在一起生活了好多年。一遇到一片空地,树林中的空地、岔路口、村口、寨门口、菜市、公共散步场、公园旁边或者教堂门口的广场,他们便随随便便住下。车子一停在市集的场子上,有些女人就张着嘴巴跑过来,看热闹的人围了一个圈子,于苏斯于是开始大声演说,奥莫就在旁边捧场。狼嘴里衔着一只盆子,很有礼貌地向观众收钱。他们的日子就是这样混过来的。狼有学问,人也有学问。狼会玩各种各样的把戏,增加了不少的收入。它这套本事如果不是这个人训练出来的,就是它自己学会的。它的朋友常常对它说:“你千万不要堕落成人。” 狼从来不咬人,人却偶尔要咬一下。至少于苏斯有咬人的企图。于苏斯是个厌世者,他就是为了发泄他对人生的仇恨,才吃变把戏这行饭的。当然也是为了糊口,因为肚子可不许你讨价还价。此外,这个厌世的玩把戏的人,也许是表示自己并不简单,也许是表示自己多才多艺,还操着医生的行业。做医生也不算什么,他还会口技呢。他的嘴唇一动也不动,可是你可以听见他在说话。任何人的声调和发音经他一模仿,准能把你蒙混住。他模仿的声音是那么像,你简直相信是被模仿的人在讲话。他一个人能发出一群人的声音。“口技专家”这个头衔,他实在 = 他每走一步,就离船边近一步。 他举着胳膊,头朝后仰着,眼睛一动也不动,像鬼怪似的僵硬地走着。 他既不慌忙,也不犹豫,像注定似的准确地朝前走,好像前面根本没有张着巨吻的深渊和打开的坟墓一样。他喃喃地说:“你放心吧。我跟着你。我懂得你对我做的信号。” 他的眼睛盯住天上最黑暗的一点、他在微笑。 天空一片漆黑,连一颗星星都没有,可是显而易见的,他看见了一颗。 他穿过了甲板。 他四肢僵硬地走了几步,来到船边。 “到了,”他说。“蒂,瞧,我来了!” 他接着又往前走。那里没有舷墙。前面什么也没有。他又迈了一步。 他跌下去了。 夜色沉闷、黑暗;水很深。他沉下去了。他就这样安安静静地,悄悄地不见了。谁也没有看见,谁也没有听见。船继续前进,河水继续流动。 过了不久,船就到了海上。 当于苏斯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时候,他没有看见格温普兰,只看见奥莫在船边望着海面,向黑暗咆哮。

上一页 1 / 1 下一页